日前记者从四川省消委会获悉,年第三季度,四川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件,解决件,投诉解决率99.4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1.16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2.23万人次。超六成投诉涉及商品质量和服务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件,占总量的46.82%;售后服务问题件,占13.66%;合同问题件,占8.54%;价格问题件,占3.88%;虚假宣传问题件,占3.32%;安全问题件,占1.70%;假冒问题65件,占0.93%;计量问题46件,占0.66%;人格尊严问题19件,占0.27%;其他问题件,占20.22%。据统计,商品、服务质量问题投诉仍居投诉总量之首,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省消委认为,这表明消费者对经营者履行合同约定和提供售后服务水平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价格和质量方面的投诉同比有所下降,其中涉及价格问题的投诉下降趋势较为明显。按商品类别分,家用电子电器、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列居投诉前三位。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同比呈上升趋势,而其余种类均呈下降趋势。按服务类别分,生活、社会服务、电信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投诉列居前三位。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保险服务、教育培训服务、银行服务的投诉同比有所增长,其余服务类别投诉都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交通工具类投诉居高不下第三季度,全省交通工具类投诉共件,占投诉总量12.2%,同比增长6.04%,增幅最大。投诉重点之一是进口汽车“关单”被4S店质押融资,导致消费者无法上牌照,引发群体投诉。年7月25日,6名消费者向四川省消委会投诉称,年在绵阳标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雷诺轿车,被承诺1个月内拿到进口关单,结果一直拿不到,导致车辆无法上户。经核实,该公司已将关单抵押给了某银行及私人进行抵押融资,无法回赎出交给消费者,最终51名车主向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8月16日,省消委会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律顾问团律师为消费者代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分析案情,寻找对策,为消费者做好诉讼风险评估,积极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8月17日,省消委会致函受案法院,建议依法尽快判决此案,并加大执行力度,以便让消费者能办理车辆上牌手续。9月12日,法官组织双方达成和解,51位消费者领回了自己的车辆关单。跨境房产投诉初露端倪三季度,合同类投诉共件,同比增长1.23%,涨幅最大。其中商品房投诉66件,占比较大,跨境房产投诉初露端倪。成都市消费者陈先生通过观看某投资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马来西亚的楼盘宣传片之后,致电销售热线电话,被告知可在该公司四川区域的办公点进行咨询和签约。3月23日,消费者认购该楼盘C5栋号房,面积为86平方米,总价款马币,支付总价款1%作为认购金,折合人民币元。3月30日前往签订正式合同,支付首付款.94人民币。但随后,该公司以系统已调价为由,表示无法以原价格与消费者签约。4月19日,消费者向四川省消委会投诉,要求该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查,该公司向陈先生提供的是全英文的认购意向书,对于该意向书中明确的房屋面积会发生变化及意向书的法律意义,未充分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同时因该公司工作人员过失,在消费者缴纳首付款时未对消费者选定的房屋面积和总价进行核实,便以意向书约定的价格收取了首付款,导致消费者支付的首付款不足,系统无法生成正式合同,签约失败。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向消费者进行书面道歉,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消费者全部款项并支付产生的利息。移动电话机投诉增多第三季度,全省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件,其中移动电话机投诉件,占42.31%,占比最高。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零部件故障等质量问题,以及经营者怠于履行售后服务等售后服务问题,如擅自将手机质量问题归结为人为损坏等情况,拒绝提供三包服务;因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手机修理时间过长,引发消费纠纷。年2月3日,消费者税女士在乐山市犍为县某店(以下简称经营者)购买一部价值元的手机,8月25日之后,手机连续出现蓝牙不能正常使用和手机黑屏等现象,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未果。经犍为县消委会调解,经营者提供维修服务,于9月18日将手机修好,维修期间提供备用手机一部。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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