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到一则由现代快报报道的标题为“这种黄金项链骗了10多家典当行连仪器都测不出”的新闻(见本文附后的该新闻原文),说真,如此这般的新闻几乎每年都有,老潘我也点评过多次,今天是周末,本来时想着休息一下,不在这里絮叨些什么,但还是忍不住要来从民品典当运营与管理专业技术和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专业实操技术角度来说点什么。
一方面,以老潘我自己二十余年典当人生阅历和经验,新闻报道中所提及的那些典当行从文章中可以看出就不是正规的典当行,譬如在这篇新闻报道中描述的两段,前面一段:“......3月30日,盐城市区盐马路某典当行王小姐正在店铺值班,下午3时许,一男子来到店铺内,声称做生意急用钱,要求将脖子上戴的黄金项链典当一个月......。”后面一段:“......毕竟收了件贵重物品,王小姐隐隐有些不放心,于是在4月3日,她将该黄金项链给一位专家进行鉴定,结果让她大吃一惊,这条黄金项链是假的......”但凡是典当人就知道,既然是约定好的活当业务,怎么在典当存续期间就因为不放心而打开已经封包的典当质押物呢?显然,这根本就不是一家正规的典当行,即使是,也只能说明这家典当行在典当物品管理制度上有严重漏洞,因为无论是基于典当管理办法还是行业古老的惯例,典当质押物品一旦封存,除了客户赎当时或者是客户因为种种原因到期后既不续当也不赎当后而变成绝当时,那是绝对不能拆封的,否则既容易产生内部道德风险,也容易成为客户说典当行或使用或调换了典当质押物品的口实,所以,从规范的运营与管理角度来说,任何一家正规的典当行都不会如此行事。
另一方面,无论是从新闻标题的表述,还是新闻正文中的几段关于”典当行“对嫌疑人所典当物品所采取的鉴定方法的表述,老潘觉得,这位当时负责办理这笔典当业务的王小姐应该对这笔业务所造成的风险损失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她对黄金的典当鉴定专业技术根本就是一知半解,拍脑袋做事,老潘为什么这么说呢?其一,据新闻报道中的一段,“王小姐先将项链进行了一番检测,她发现该项链虽然是老式的环扣型,但金光灿灿,成色很好,称了一下,一共85克,仪器检测为14K金,她用水测密度法进行检测,结果在正常值范围,又用火枪对项链进行了加热,发现高温下该项链只泛红,没有变黑,一切都符合黄金的特性,王小姐又信了几分。”,那么,此段中说,仪器检测为14K,那老潘就想问了,既然仪器检测结果为14K,这其实已经是值得重点怀疑的,不完全采信仪器检测结果,综合多种方法来鉴定检测固然也是科学合理的,然而,看看新闻中警方提供的图片显示的这个项链的款式,再结合该新闻稿中后面所说这假金项链是采用“金包银”工艺做出来的,以老潘我的经验,以这两个信息来源,选择作密度法来检测的话,其一定是做不出来如新闻稿中所说的“结果在正常值范围”如此这般的结果的,既然如此,那咱们这位“王小姐”用密度法检测的结果得出的“结果在正常值范围”内这样一个结果的呢?老潘我深度怀疑!至于文中说王小姐“又用火枪对项链进行了加热,发现高温下该项链只泛红,没有变黑,一切都符合黄金的特性,王小姐又信了几分。”,老潘判断是王小姐根本就没有完全吃透或者领会火烧法检验黄金真伪的精髓要义,火烧虽然不变色,不等于就说这符合黄金的特性,更不能说这项链没问题,她难道不知道火烧法还要结合火烧过程中的仔细观察,多点位的火烧,火烧后的放大检测的......等等技术细节,根据老潘所做的实验,这种金包银(如果那位专家所检测的结果如实的话)别说用火烧法能识别出来,就是条痕法也可以识别,据此,从黄金典当鉴定与评估专业实操技术角度来说,老潘觉得要么是这位王小姐根本就没有经过专业的系统的培训学习,要么如上面所说,压根就不是正规典当行,只是一家作坊式的什么铺子而已。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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