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螃蟹的人,对苏州的阳澄湖大闸蟹应该并不陌生,贴上阳澄湖标签的螃蟹,也能卖个好价钱
老王卖的大闸蟹,真的是阳澄湖的品牌货吗?有消费者觉得不对劲在南京经营水产店的老王(化姓),也卖起了“阳澄湖”大闸蟹,但他卖的大闸蟹并没有获得品牌授权昨天上午,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老王要赔100万元通讯员 李自庆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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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道歉,赔100万
在法庭上,老王承认自己侵权了,但他说事出有因原来,老王曾加盟了阳澄湖大闸蟹集团,获得授权销售“阳澄湖”牌大闸蟹但后来加盟费涨了,双方没有谈妥继续合作的事,老王也没在意,就继续使用了“阳澄湖”的商标,并以该集苏州现代快报电话团的名义继续销售大闸蟹对于100万元的赔偿,老王认为,目前市场上的冒牌货很多,自己的水产店没有构成实质性的侵害,不应该赔偿那么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阳澄湖”牌大闸蟹,是国内蟹类产品的知名品牌,“阳澄湖”注册商标属于苏州相城区阳澄湖大闸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阳澄湖大闸蟹集团),商标的许可使用人有两家,一是苏州阳澄湖现代农业产业园特种水产养殖公司,另一个是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营销公司
去年10月,有人向阳澄湖大闸蟹集团举报,称老王卖的是冒牌货,欺骗消费者该集团取证调查一番,发现老王水产店卖的大闸蟹,用的是与正品类似的包装箱和防伪标志,但他当时并没有“阳澄湖”江苏现代快报这个品牌的授权
法院审理认定,老王的水产店侵犯了阳澄湖大闸蟹集团的商标权,并且,他冒用该集团名义销售冒牌产品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考量了“阳澄湖”牌商标的品牌价值、老王水产店的侵权时间跨度、经营情况等,昨天作出判决老王要停止使用“阳澄湖”的注册商标,登报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对方100万元
今年初,阳澄湖大闸蟹集团和两家授权单位一起,向南京鼓楼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老王的水产店侵权,索赔100万的损失和4.34万元的合理费用,并要求他公开道歉昨天上午,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老王的水产店在南京凤凰西街,他卖的大闸蟹,号称是“阳澄湖&rdqu现代快报招考在线o;大闸蟹除了在水产店销售外,他也在网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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