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跑到派出所哭诉ldquo爸

13岁女孩跑到派出所哭诉

“爸爸想害我”!

据现代快报,近日

苏州吴中法院判决了这起

13岁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的案件

李某犯强奸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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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一名13岁的小女孩

来到江苏苏州吴中区南区派出所警务室

怯生生地低着头犹豫着不敢进门

正在值班的周警官上前询问

得知她想打电话给妈妈

周警官以为

这名小女孩是因为与父母走失才来求助的

便帮她拨通了其母亲的电话

然而电话接通后

小女孩突然情绪失控,边哭边重复着

“爸爸想害我”这句话

周警官见状感觉不对,接过电话要求其母亲来一趟派出所,这才揭开了小女孩被生父侵害的事实。

资料图,图文无关。图源:摄图网

从4岁开始的噩梦

小女孩妈妈说,女儿小莹出生于年,自己与前夫李某在年离异后,女儿就一直跟着李某生活,父女之间的相处情况自己也不常过问。

周警官察觉其中可能涉及案件,便通知所里的同事,公安机关随即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年5月22日晚

李某在工作单位宿舍内

在女儿洗澡时对其实施强奸

然而通过小莹的陈述

警方发现这并不是李某第一次作案

早在小莹还在上幼儿园小班时

李某就开始了他的兽行

直到年,小莹觉得多年来爸爸的行为让自己感到羞耻,又不敢拒绝他的要求,只能鼓足勇气向警方求助。

母亲“很忙”未重视

小莹刚上初中时,因长期被父亲侵害导致精神、心理出现问题,老师察觉后便询问其原因,小莹便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

老师在诧异之余

联系了她的母亲陈某

然而陈某却表示自己工作忙

没有时间管女儿

之后小莹的状态越来越差

成绩也一落千丈

班主任放心不下又联系了陈某

陈某也曾就此事询问前夫李某,但他始终矢口否认,陈某便警告他再有下次就会报警。

老师的关心和母亲的警告对小莹而言虽稍有安慰,但并无实质上的帮助,没有人及时报警帮小莹脱离魔爪。

李某也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违反法律、有悖人伦,依旧继续着对小莹的侵害。

父亲被抓还称“永远爱女儿”

年9月

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犯强奸罪

向吴中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

李某非但没有认罪忏悔

还始终坚称

自己只是在帮女儿洗澡时一时糊涂

并没有对她实施强奸

至于小莹小时候的记忆

因其不懂事

可信度低,且自己平时对女儿很关心

而前妻陈某与女儿却鲜有联络

关系一般

但是,不管李某如何狡辩,法院仍根据警方的侦查结果、小莹具体清晰的陈述和可以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词,依法认定李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我想对我女儿说,爸爸永远都是爱你的,从没想过要害你……"

最后陈述时

李某向女儿表达着自己的歉意与"父爱"

然而这种"父爱"却给小莹带来了

一辈子都无法愈合的心灵创伤

也亲手断送了父女之情

最终

法院判决李某犯强奸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并被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指定母亲陈某为小莹的监护人

承办法官介绍

在苏州吴中法院近几年受理的

不满14周岁女童遭受强奸、猥亵案件中

犯罪者多为"熟人"身份

这类人员犯案隐蔽性高

且大部分受害女童

缺乏对性侵害的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

导致出现长期、多次遭受侵害的情况

孩子安全问题

一定要引起家长的注意

家长从小要向孩子灌输

自我防范意识

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家长反映

警惕陌生人的侵犯

也要警惕熟人作案

有的孩子受到侵犯之后

不敢告诉家长

因为怕家长不相信他们的话

所以一定要做孩子

最信赖的人!

保持冷静,将伤害降到最低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如有侵权请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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