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与统一并存之解决司法与传媒良性互

一、媒体对司法的影响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报道并进行监督,是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形式。公开审判是舆论监督的前提和条件,而公开审判的目的之一便是要借助于媒体来促进审判公正,制约监督司法权的正当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年底发布的《关于公开审判的六项规定》和《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将司法审判领域的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化、法律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在正确对待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方面的进步”。[1]几乎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上述两个规定的同时,年12月,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备受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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