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丨江苏明确骑电动自行车强制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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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点击上方"江苏人大发布"↑   5月15日上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南京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这意味着,江苏从立法上确立了驾乘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安全头盔的制度。此外,电动自行车搭载人员年龄限制从十二周岁及以下放宽到十六周岁及以下。

禁止醉酒驾驶,非机动车道行驶限速十五公里

  《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涵盖了源头管控、车辆登记、文明通行、保障和监督等方面,统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

  其中,在源头管控中,增加了进口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维修更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也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同时,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电动自行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信息的查询途径。

  在通行中,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不得有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禁止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此外,对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按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施行。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强制戴头盔,违反最高处50元罚款

  骑电动车是否要强制佩戴头盔,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条例》草案在征求社会意见和开展网上问卷调查时,也引起大家广泛讨论。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草案关于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性规定,操作性不强,为了保障生命安全,应当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网上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多数参与投票和留言的公众赞成对佩戴安全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表示,通过对交通事故大数据研究分析,比如对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驾驶人员死亡原因分析后,坚定了规定强制佩戴头盔的决心。

  最终出台的《条例》将鼓励佩戴安全头盔,修改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赵建阳表示,这意味着江苏已经从立法上确立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安全头盔的制度。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玉峰补充,强制佩戴安全头盔是一条重磅决定,对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伤亡事故,起到有力支撑。根据统计看,在伤亡事故中,由于骑乘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占比70%。他表示,《条例》实施后,10月1日前,大部分有条件的地方有基础实施这条规定,其他地区在年底前也有望全面实施。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罚则。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搭载未成年人,年龄限制放宽至十六周岁

  另外一个调整是,《条例》将搭载人员年龄限制放宽至十六周岁。

  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有公众提出“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规定过于严格,不符合实际,不能满足出行需求。特别是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刚性需求,建议放宽限制。十二周岁的年龄限制来源于《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制定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时,考虑到安全问题和出行需要,参考各地通行做法,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

  赵建阳表示,依据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考虑到安全性,对电动自行车载人作出限制性规定是必要的、合理的。但是也应考虑到,实际生活中电动自行车是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主要交通工具。“按照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为了解决十二周岁到十六周岁孩子上学放学接送问题,缓解开车接送造成的校园周边交通拥堵,保障出行安全,我们将搭载未成年人的年龄限制放宽到十六周岁。”网上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6%参与投票的网民赞成这一调整。

  此外,《条例》规定,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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