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在网上发帖爆料:事发在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一处鱼塘附近。据介绍,1月5日中午1时许,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当地民警和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只见一个5亩左右的池塘边有近百名群众在围观。"民警发现还有三条装有发电机的铁皮小船,里面有电瓶及麻鱼器,5名村民正在鱼塘里电鱼,岸上堆满了捕获的鱼,达上千斤。
"我们在自己的鱼塘里电鱼违法吗?"面对执法人员,这些电鱼人员感到一脸茫然,认为在自家门前鱼塘电鱼合理合法。随后,执法人员亮出执法证,责令电鱼人员立即停止电鱼活动,关闭电源上岸调查处理,没收电捕工具,将5名非法从事电捕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了解,淮河村的这片5亩鱼塘归村里50户村民集体所有,里面自然生长的杂鱼每两年捕一次,多则四五千斤。"
临近春节,我们商量将鱼塘里的鱼捕一下,大家分点鱼乐呵乐呵。"为了省钱省事,村民找来平时农田打水用的发电机、电瓶等工具,搞起了非法电力捕鱼。
"幸亏有人发现早,及时举报,我们第一时间赶到制止,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能图省事将安全和法律抛在脑后。"执法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国家《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所以无论是在河里,还是自家鱼塘,电鱼都是违法行为。
来源:现代快报、盐城网
法律顾问:江苏邦兴律师事务所邹鸣律师联系
新闻报料、广告投放、意见建议
长按扫码可添加好友
点击阅读原文,快速安装戴南论坛APP这篇不足68
本月小编的奖金全泡汤
大家快来帮忙啊!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