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出楼市十三条,组合拳出击楼市还

面对狂热的楼市,南京的调控政策一波接一波地出!

继9月25日出台住房限购,昨天傍晚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简称“宁十三条”)。针对南京楼市当下捂盘、抢地、涨价等过热状况,分别给出了较为严厉的规定。

捂盘就不能拿地、今年土地供应力争超额、开发商不得变相涨价等规定,都是此前从未出现过的新提法。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政策组合拳后,南京的地价、房价降温将是大概率事件。

“宁十三条”规定

增加住房供应

1、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出让、开发建设、上市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督促开发企业严格履行开竣工合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房产局)

解读:从商品房的土地供应、楼盘的建设、销售这三个重要环节入手,要求三个部门督促开发商严格执行合同中的时间规定。这个提法此前不多见。

2、对房价过快上涨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符合销售条件的,价格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服务,指导开发企业及时进行价格申报备案,经备案后的同期房源申报价格不再调整。对具备上市条件的,房产、建设、国土、物价部门加强督促。经督促仍未及时上市的,建设、国土部门将其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在房屋销售前不得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市场竞买。(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建委)

解读:要求物价部门“积极主动服务”,是从未出现过的新提法。按照南京的物价备案制度,物价局是被动接受开发商的价格备案申请,如果开发商不主动去申报价格,物价部门并不能去干预。而南京此次要求物价部门“积极主动服务”,明显带有让物价部门督促开发商不要捂盘的含义。

如果经过多个部门的督促,楼盘仍然没有上市销售,将被纳入土地拍卖“黑名单”,不能参加拍地。这是南京首次将捂盘与买地挂钩——如果开发商选择捂盘,将承受无法拿地的风险,此举堪称是打击捂盘的有力举措。

加大住宅土地供应

3、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上市节奏,增加土地上市规模,确保完成全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力争超额完成商品住宅用地公顷计划。通过土地市场均衡有序供应,切实稳定土地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建委)

解读:到目前为止,南京今年土地出让只有公顷,这当中还包含商业性质的土地。如果本周就公告挂牌土地,那么将在10月底才能开始拍卖,这意味着今年只剩11、12这两个月的时间来有集中的土地供应。

受到拆迁等因素的制约,南京近年来多次出现无法完成全年土地供应计划的情况。而“力争超额完成”的提法,还是首次出现。

4、加强土地出让后跟踪管理,组织对全市已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付款、开竣工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督促开发企业按土地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增加存量土地可上市房屋供应量。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严格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建委)

解读:查处开发商囤地行为,以前有过类似表态。

5、在土地出让合同中,除明确开竣工时间外,还需明确所建商品住宅的上市时间和规模。未按合同开工上市的,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

解读:开发商买下土地后,一般在一个月内与国土部门签订购地合同,合同中要写房子上市销售的时间、销售的规模,此举是为了打击捂盘,保证住房供应的有序,这样的提法也是第一次出现。

稳定商品住房价格

6、开发企业应合理安排新建商品住房的销售节奏,同期房源应一次性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且批次申报面积不宜低于3万平方米,不得通过分批申报价格变相涨价。(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房产局)

解读:单次申报面积不宜低于3万平方米,这个要去今年上半年出现过。

7、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应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时对外销售。开发企业领取预售许可证后不销售的,价格主管部门不接受上调价格的申报。(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市建委)

解读:领证后不卖的,不能重新申报来涨价。目前已经在这样执行。

强化综合执法

8、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或参与炒卖房号、捂盘惜售等行为的开发企业及中介代理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部门: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等)

9、打击不实炒作,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打击力度,对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制造“恐慌”氛围的行为,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房产局)

10、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南京日报、龙虎网等媒体发布商品房上市、销售等相关信息,引导市场增强理性。(责任部门:市房产局等)

11、市房产、建设、国土、规划、物价、公安、工商、金融办、人行南京营管部等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各司其职、积极履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2、市政府成立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人行南京营业管理部、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施行执法情况周报制度。

13、市监察、督查部门要对各部门的履职情况及时督查。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严肃查处和问责。(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

解读:针对炒房号的现象,首次要求公安部门介入处理。针对房地产行业中的各个环节,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执法的格局。

警察蜀黎都出动了!

这次动真格了!

我是分割线

在政策组合拳后,

南京的地价、房价将会受到哪些影响?

业内人士分析,

地价、房价降温将是大概率!

限购前脚刚出,“宁十三条”就出,两天内两条新政,这次楼市调控的拳头来得有点儿密。南京房地产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认为,政策出台的力度和频率都超预期,新一轮调控体现出与以往不同的雷厉风行、铁腕治理的特点。

他表示,从二套房首付门槛升级开始,南京的多个政策叠加效应,将对市场逐渐产生影响。此次调控凸显稳定楼市的决心,传递出“市场不稳、调控不止”的信号,预计接下来南京的地价、房价降温将是大概率事件!

此外,10月8日开始,

买房要开具新购房证明啦!

按照前天出台的限购令,外地人和南京本地人都在新政的执行范围之内,那么获得新购房证明,就成了买房第一步。新购房证明怎么开?南京限购令中并未提及。

但昨晚9点,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公告挂出了《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告示》,针对南京江南六区办理交易的流程予以更新。其中,分为9月26日至9月30日,与10月8日开始两个不同的时间段。自10月8日起,所有房产交易,都需要提供新购房证明。

不知国庆准备看房的小伙伴们,

现在有啥打算,

过节还去看房吗?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

编辑: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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