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的朋友圈已经被广告大军占领了!朋友圈已经变成了广告圈,20%是朋友,80%是广告!不过从9月1日开始,经常在朋友圈发广告的你们,可要小心了因为这种行为,可能面临违法!
从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生效,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位置标明“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要特别注意的是,个人在朋友圈、微博等转发广告也要担责。新《广告法》看起来跟我们没有多大关系,仔细研究起来却是息息相关!
因为,
这个事儿跟普通人关系最大的是什么?
转发朋友圈发广告也要担责!
那么,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帮朋友友情转发一些广告信息,
需要不要承担责任?
一张图给你简单普法↓↓
(图via武义普法)
也就是说,以后朋友圈随手转发广告也要承担责任。“我是吃货,觉得吃饭的地方不错,发个朋友圈”,广东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林阳举例这只是提供信息,没有真正参与经营活动,则不是广告。“工商部门主要看主观意愿”,林阳强调,最好不要擅自转发产品宣传信息,因为很多时候无法自证没有参与经营活动。
例如如果碰到这些广告,
你可以直接举报!
(图via武义普法)
大量吃瓜群众对此拍手称快!
阿那克·西米露:在朋友圈发广告的人,发布者自己也要判断,明白意思吧?假使这些完全无中生有的东西,你在朋友圈说了一遍又一遍,你也要担责吧~昔日笑语梦中见:朋友圈已经变成了广告圈,微博变成了广告博,电视剧变成广告剧!长脖子鹿:薛之谦怎么办?Anni蔷薇:那网红怎么赚钱?莫灰衣:这样就不会有人找我求转发了吧......活腿肠:担责是一回事,处不处理又是一码事~楊俊傑boy:好!现在朋友圈成了购物中心还有这些你不知道的治白癜风的医院哪个好治疗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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