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八年,我曾两次到老家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就我妈涉足的非法集资和庞氏骗局报案;曾到“全球最佳银行”的星展银行(北京)当面质询客户经理为何售卖复杂无比、预期收益很可能为负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给老人;曾撰文分析某私募机构可能获得政治情报而提前重仓埋伏雄安概念股并获利亿万;也曾联系多个全国性媒体想揭露一个行骗时间特别久、被骗投资者人数特别多、数额特别巨大的金融骗局(无人理睬,直到一年后该诈骗集团负责人被捕归案)。
这一路走来很累!主要是心累!我想不通为何妈妈不相信身为金融学教授的儿子的反复劝说,多次“投资”非法集资产品,最后将一辈子的积蓄被骗!想不通为何一家全球性银行的客户经理会向老年人大力推销含有“奇异”期权的复杂金融衍生品!想不通为何面对赤裸裸的骗局,很多老百姓就如飞蛾扑火般热爱,很多媒体人视而不见,公安机关一定要等到多人报案才考虑立案!
是贪婪?是邪恶?还是胆怯?
是环境?是文化?还是法制?
也许都是原因。一个人的作用很卑微。我曾怀疑过,自己就金融骗局出书、写
我立即上网研究该公司。公司网站宣称“亿品科技是广州亿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集团公司,公司核心业务是电离子热水器,目前旗下拥有5家分公司……公司产品已经拥有自主研发专利技术,并先后通过了ISO国际质量体系、GS等多项权威机构认证。公司资金雄厚,货源充足,具备了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 两个问号立即出现。首先,一个身处高度竞争行业,生产热水器的不知名企业怎么可能产生如此高的利润以支撑22%的融资成本?其次,如果公司资金雄厚,为什么要到一个三线城市,向退休的老百姓借款?
公司的网站上还显示了若干荣誉和奖项:“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中国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和“香港国际专利发明博览会金奖”。我百度了一下,根本没有发现任何与亿品公司或者董事长相关的所谓的“影响力品牌”或者“杰出企业家”,而“香港国际专利发明博览会金奖”则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奖项。 网站上显示的公司车间环境、办公环境等照片毫无一人。车间里只是放了两长溜桌子和椅子,桌子上空空如也;办公桌上没有任何东西,没有电脑、没有纸笔。这样的做假也太业余了吧?!“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公司是假的,您上当了,做好投资打水漂的准备!”我对我妈说。“不会吧!我每个月都按时、足额收到利息。我在公园里晨练的朋友们也都投资了,他们也都收到利息了,没有听说过出现问题。”我妈非常怀疑地问。“等您听到出现问题,已经太晚了,这些人已经卷款潜逃了!一般这类骗局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您怎么会投这个公司的?能给我详细描述一下吗?”我说。“是一个认识很多年的老朋友介绍的,她说这个公司很好。她还带我参加公司组织的宣讲活动。大概有多人参加了,进入会场时每人发一张兑奖券。先是公司领导人讲话,宣传公司的产品和集资的好处,集得多人还可以到广州总部参观,到珠海、澳门旅游。接着2-3个已经集资的顾客献身说法,讲他们自己投资了多少钱,公司如何好。活动中途抽奖,大概20个人抽到奖,有拿米的、有拿牛奶的,还有豆奶粉。抽奖完了,工作人员就拿着签到单向新客户进行促销。说这次活动优惠特大,投资1万元可获元现金大奖,还有一袋大米。22%的年利息,每个月发一次。如果投1万元,每月可拿元;如果不拿月息,一年后可拿13个月利息。现在签单就有这些优惠,过了活动期就没有这么高的利息,也没有现金元奖励了。老顾客也在旁边宣传、动员,我知道介绍人会有2%的介绍费。新顾客一旦签单后,就到台上在一个纸箱里摸奖。摸奖的东西是乒乓球,球上写着元、元和元。让你自己挑选。这个是明摆着送钱,所有人都是找元的乒乓球拿。签单结束后,会场放一段音乐,然后大家一起吃饭,大概10个菜。”我妈说。“有这样好的事情?”我说,“骗子就是用这些小恩小惠来引诱人,并极力培养当地的业务骨干来做他们的帮凶!天下不会掉馅饼,也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可能!他们前些日子他们公司还免费组织了不少投资者到广州、珠海和澳门7日游,还参观了公司呢!”我妈斩钉截铁地说。“您朋友到公司参观是哪天去的?看见了多少工人?”我问。“他们说是周末去的,大概只有20多个工人。”我妈回答道。“这就对了,这些人都是骗子雇用来的群众演员。”我说。“啊!”我妈有点泄气了。“这样吧,您告诉公司办事处的地址,我去探个究竟。”我安慰我妈道。 到了办事处,一位经理接待了我。一上来就问我怎么知道这个公司的,我说是邻居介绍的,我刚从北京回到老家,有些闲钱想投资。经理非常警惕,一直和我讲他们的热水器,讲他们想如何做大企业,并告诉我公司8月2日刚刚在当地开了一家专卖店。“我对实业投资不感兴趣,我是听说你们有融资产品才过来的。”我直接地切入主题。“我们公司正处于高速扩张期,想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再开几个专卖店,确实需要些资金。”“年利息率多少?”“20%。”“我朋友说是22%。”“那是我们做促销时的利息。”“如果我投一百万呢?利息能否高点?”“我们公司能够给出的最高利息是24%。如果您感兴趣,我这里有一份购销合同,您看看?”“难道不应该是借款合同吗?”“我们前些日子是用借款合同的,但现在改用购销合同了。您投了钱后,我们会将与您投资额等价的公司产品放在您那里作为抵押,一年以后您拿到本金后,将产品归还给我们。”“哦,据我所知现在的实业非常难做,能够有10%年利润率已经不错了。你们怎么能付出这么高的利息?”我试探性地问道。 听到这个问题,经理立刻警惕了。他说,“公司现在扩张地厉害,公司董事长是四川人,最近在成都收购了四家酒店。您也知道现在民间借贷的行情,没这么高利息,融不了资。”“我明白了,我回去考虑一下!”我起身告辞。“先是说专卖店,后说酒店,又从借款合同巧妙地变为购销合同。百分之一千是假的,这样吧,您明天一早先以儿子要买房子为由看能不能将本金取出来,之后无论您取得出还是取不出,我们立刻报警。”回来后,我对我妈说。听我说得这么坚决,我妈也觉得是有问题。 幸运的是,第二天一早,我妈居然较为顺利地拿回了本金。一问,原来又有几位老年人新客户在公司,经理怕我妈闹事,把钱付了。我们立刻到当地公安局经侦处报案。接待我们的民警很惊讶我们来报案,因为该公司还没有出现问题,还在按时足额的支付利息。像这样的骗局往往要撑很久才会有人来报案。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更积极主动地打击非法集资诈骗,而是被动地等若干个受害人报案后才采取行动。他们说他们也有很大的苦衷。首先,很多情况下,老百姓不配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警察在骗局露出马脚前行动,老百姓很可能会怪罪到公安局,认为是他们的行动导致了企业无法正常运转,从而无法还钱。其次,对于不少骗局,经侦处虽然没有采取行动,但都备了案。主要是怕打草惊蛇,尽最大可能挽回被骗人的损失。当天下午,我接到警局电话,原来公司董事长在6月就已经在广州因非法集资被警方抓获,警局方面已经派人去广州了解具体案情,并已经和当地多家银行接触,争取在采取逮捕行动前,冻结资金,尽可能地保全投资人的利益!我没有想到公司董事长已经在2个月前被抓。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他下面的爪牙居然还胆大包天地打着公司的旗号、他的名头在千里之外的苏北继续行骗!我立刻联系上一个老朋友,汤姐。她是我们当地广播电台的知名主持。赶晚和她做了一期针对投资理财、投资骗局的访谈节目,该节目的主要听众是老年朋友。后来,我将这段经历写了一篇文章[1]。2、星展银行–吃了黄莲也要怒吼年初,我的一位长辈花了20万元养老钱购买了一款由新加坡的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推出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股得利”系列期-12个月人民币结构性投资产品。当我在北京看到该产品介绍时,被该产品的复杂性惊呆了!不敢相信一个对金融一窍不通、平时节省无比的老人居然投资这样一个产品。于是决定深入研究这个产品。该产品的投资收益与一篮子证券(“标的物”)在投资期限内的表现相挂钩。这一篮子证券为四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的普通股票,分别为:江西铜业、中国电信、中国建材和农业银行。该产品的期限为12个月,分4个观察期,每个观察期有3个敲出(knock-out)厘定日,共计12个厘定日。敲出是涉及金融衍生产品的专业术语,多数投资者也许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更谈不上了解。 简单地说,在任何一个敲出厘定日,如果四只股票的价格相对于初始定价日(年1月29日的收盘价)都上涨了至少3%,那“敲出事件”就发生了。投资者将提前收回本金并获取规定的投资收益。 该产品的复杂性还有另一面——“敲入(knock-in)”事件。如果在未来一年当中的任一观察日(任何一个交易日),4只股票中的任何一只相对于初始定价日(年1月29日)的收盘价亏了31%或者更多,则敲入事件发生。一旦敲入事件发生后,投资者将会蒙受投资损失,除非在投资到期日之前敲出事件发生了:即所有股票的股价在剩下的几个敲出厘定日里超过了3%。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要从31%的亏损上涨到3%的盈利股价的上涨幅度要为49.3%(=%/69%-1)。敲入事件发生后,如果在最后一个观察日年1月22日,表现最差的股票价格亏损在0-10%之间,则投资者的亏损等于该股票的亏损;如果该股票亏了超过10%,则投资者的最大可能亏损为10%。也就是说,投资者面临的最差结果为收回90%的本金。 如果既没有敲出事件发生,也没有敲入事件发生,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为6%。 现在让我们来做一些简化性的假设,看看该产品的大约的预期收益究竟是多少? 假设:每只股票的表现独立于其他的股票,即江西铜业股价的上涨或下跌与农业银行股价的变动没有任何关联;投资期间只有一个观察日和敲出厘定日,即拟定投资期限的最后一天;每只股票的平均预期年回报率皆为20.8%、年波动率皆为59.2%,并服从正态分布。波动率或者说标准方差是金融里用来衡量风险的,某项投资收益的波动率大则意味着该投资风险大。正态分布是一个最常用的概率分布,指变量的频数或频率呈中间最多,两端逐渐对称地减少,表现为钟形的一种概率分布。 根据4只股票在-年这5年间的历史数据(农业银行上市时间较短,我只用了-这两年的数据),它们的年均收益率和波动率分别为:20.8%和59.2%(按照股票各自实际的收益率和波动性计算出的结果相差无几)。基于以上假设,根据正态分布规律,我们可以算出任何一只股票一年以后亏损超过31%的概率为19.1%,4只股票中至少有一只在一年之后亏损超过31%的概率为1-(1-19.1%)^4=57.1%,即发生敲入事件的概率为57.1%。 任何一只股票一年以后回报率超过3%的概率为61.8%,4只股票的收益率都超过3%的概率为(61.8%)^4=14.6%,即发生敲出事件的概率为14.6%。 既没有敲出也没有敲入事件发生的概率为1-57.1%-14.6%=28.3%。 根据产品设计,敲入事件发生后,产品的收益为-10%;敲出事件发生后,产品的收益为10%;如果两个事件都没有发生,产品的收益为6%。该产品的期望收益率=57.1%×(-10%)+14.6%×10%+28.3%×6%=-2.56%! 请注意,亏损2.56%的结论是基于一些简化假设而得出的。按照实际的合同,敲入事件(不利事件)在每一个观察日(交易日)都可能发生,而敲出事件(有利事件)只能在12个事先规定的敲出厘定日发生;而且股票收益分布可能不服从正态分布,往往发生超低收益的概率要比正态分布预测的要高;因而实际的年预期收益率很可能要比-2.56%还要差! 星展银行的产品销售经理知不知道该产品的真实风险呢?我拜访了北京的星展银行分行。询问了两位前台销售人员,一位是理财客户经理,就是销售该产品给我亲戚的那位经理(L经理);一位是贵宾理财主任(G主任)。下面是我们的一些对话记录: 问:您对该产品——“股得利”系列期-12个月人民币结构性投资产品的了解程度有多深?假如1为很不了解;10为了解得非常透彻。L经理:不好说。G主任:9。 问:在推广该产品之前,您和产品设计部门有过充分的沟通吗?设计师们有否详细地给您解释该产品的潜在风险?L经理:有沟通,会有培训。G主任:我们都要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在销售单个产品前,也都有培训。 问:您知道为什么贵公司选取江西铜业、中国电信、中国建材和农业银行这4家公司的股票作为标的物吗?L经理:不清楚,这个是产品部在后台研究的。G主任:这是我们产品设计部的人员当时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的预测而选出的。当时预计年初政府换届,城镇化建设加快,对这几家公司所在行业比较看好。这四家公司在各自所在的板块内还是不错的。 问:您知道这四只股票在-年这5年期间的年平均收益率和年均波动吗?L经理和G主任:不清楚。 问:假设这四只股票的年平均收益为10%,年平均波动率为50%,并且观察日和敲出厘定日在一年之后,您认为在一年后发生敲出事件的概率为多少?发生敲入事件的概率为多少?L经理:我不知道,要不我帮您问问我们产品设计部的人?G主任:敲出事件的概率大概为1/6;敲入事件的概率为1/5-1/4。很明显L经理对该产品非常不熟悉,在和我们交流中也流露出了不自信。L经理年初在向我亲戚推荐这只产品时那可是极度乐观:"阿姨,我们这只产品特别好,您等着明年赚了钱请我吃饭吧!"G主任对产品相对较熟悉,也比较自信。但是他还是高估了敲出事件的概率,并极大地低估了敲入事件的概率。即使根据G主任自己的估算,该产品预期的年收益率也只有3.47%=1/6×10%+1/5×(-10%)+(1-1/6-1/5)×6%,比无风险的一年期存款利率高不了多少。年1月,该产品结束时的收益(不出所料的)为-10%!由于星展银行产品是合法产品,我们也没有录音或录像证明客户经理在售卖时做了虚假和诱导性陈述。但可以肯定的是该银行将极度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卖给了根本不适合投资此类产品的个人。我们所能做的是在媒体上披露这样的产品[2]。3、潜伏雄安板块的私募公司–反对利用政府非公开信息获利年4月1日,中央宣布设立“雄安新区”。一些雄安概念股在接下来的数个交易日纷纷涨停。一些机构也因重仓潜伏“雄安概念股”而雄起。5月初的时候,一位朋友发给我一家私募公司产品的业绩走势图。该产品在8个交易日中赚了22%。一向好奇心十足的我决定研究这个公司的产品。该私募旗下数十只产品基本都在4月1日至4月14日期间上涨了超过20%!从公开的信息资料,我找到了该私募旗下某产品的每日净值,用来检验产品投资组合和雄安板块在四月份走势的相关度。发现了在4月份和该产品表现相关性最高的三只个股分别为:冀东水泥、京汉股份和金隅股份。由于没有具体的持仓数据,对于那些在4月份产品收益率和雄安板块高度相关的私募产品,我只能怀疑和猜测。即使有了持仓数据,即使能证明某私募提前获得“设立雄安新区乃千年大计”这样价值亿万的政府情报而重仓相关股票,这些私募也没有违法;因为中国至今没有相关法律禁止利用政府情报投资股市。年4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股票法案”(theStockAct),该法案全称是“禁止国会议员和雇员利用因公职而得知的非公开信息为个人谋利,或为其它任何目的”。在此之前,众多议员利用重大非公开信息和特权为自己谋得财富。举个例子,5年,前众议院议长丹尼斯?哈斯特尔特(DennisHastert)争取到了2亿万美元的联邦拨款用于建造“草原大道”高速路。这条穿过玉米地的高速路离哈斯特尔特的家很近。但大众不知道的是他在离高速路出口不远处提前购买了大片土地。在建设款项通过后的5个月,他将土地卖出获利万美元!“股票法案”通过之前,如果官员投资了私募朋友的基金,并提前透露政府立法或重大投资信息给朋友,赚了数百万,双方居然都不违法!官员自己利用政府内幕信息直接投资居然也不违法!中国政府是强有力的政府,这就决定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许多决定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资产价格。在哪里建设新的高速路、高铁站、地铁站;将知名中学搬迁到哪里(我毕业的中学已经被搬迁两次);对当地上市公司提供何种便利等等都会极大地影响到相关的资产价格。而那些能够提前得到政府决策信息的投资者,如果提前布局,毫无疑问,会赚取巨大利益。我就此写了一篇文章,呼吁对利用政府非公开信息获利的行为说不,呼吁禁止基金高管担任任何政府或部门的咨询顾问。我不知道那些重仓潜伏雄安概念股的私募机构是否提前拥有政府内部信息。即使有,也没有违法。但政府监管部门是否应该考虑推进相关立法呢?如果我们不对利用政府非公开信息获利的行为说不,很可能市场资金就会流向那些有“深厚人脉资源”的机构,而那些遵守游戏规则的投资者会受到打击。如果不对这种行为说不,我们很可能会发现一种新型的、合法的腐败——政府官员先投资某个私募产品,提前将政府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告诉私募经理,私募提前布局,私募管理人和作为投资者的官员皆合法获利。4、北京四季大通–全输光年7月初,我在北京出差。4日晚,我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