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酒店登记与男同事同一间房,被人发上

点击图片了解详情

明天炎热

注意防暑

鹰潭

天气

27-36℃

多云

来源

现代快报、ZAKER南京

转载请注明全部来源

金女士是南京某高校的职工,年7月23日,她和多位同事一起出差到浙江省温州市,包括王先生。酒店误将金女士和王先生共同登记于房间,其实他们根本没有住在同一房间。

有人因为和王先生有矛盾,通过非法渠道获得信息后,居然通过网络来“曝光”王先生。说他和金女士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年8月11日,金女士将涉及此事的酒店、小吴、董某和朱某告上法庭,要求删除信息,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法院认为,小吴三人的行为对金女士造成了严重影响,侵害了她的名誉权。经综合考虑,酌定三人赔偿给金女士1万元。

法院认为,酒店存在过错,共同赔偿金女士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年9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将‘公共场所’的概念扩展到网络空间,与社会实践的发展相一致,谣言的制作者和恶意传播者构成对其言论自由的滥用,不但对受害人造成不利影响,而且对公共信息网络秩序造成损害,通过刑罚手段予以制裁和预防确有必要,可以发挥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双重效果。

首先通过非法渠道

拿到相关信息

接着又用非法手段

在网上造谣生事

这可真是胆子太大

点下拇指

一个才两分钱

靠你们了

点击图片了解详情

8月10-20日,全省百店火爆大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xiandaikuaibao.com/bbfz/1205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